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教职工发展党员工作。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教职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支持科室、系负责人及教研室主任开展工作,经常与负责人沟通情况,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支部委员会负责人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的重要事项。
七、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本单位民主党派的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