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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团校章程
2012-10-23 16:35   审核人:   (点击: )

安顺学院团校章程

一、团校是进行团员教育和团自身建设的重要形式和重要渠道,是广大团员青年了解团的历史和学习团的基本知识、明确自己身上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的学校。为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教育,深化团自身建设,保证我院团校工作的方向性、教育性和实效性,特制定本章程。

二、团校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由院团委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三、团校校务委员会、学习班班委、各学习组组长应本着对团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障过程、注意实效,加强对学员入学条件、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的监督或考察,不得降低团校结业标准。

四、参加团校学习的所有学员,必须高度认识团校学习的重要性,纯化学习动机、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自觉性,勤奋学习,多学多思、学以致用。

五、参加团校学习的所有学员,必须遵守团校及团校学习班的有关纪律和其他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六、团校学习采取教学和自学并重的原则。教学过程和自学过程均执行严格的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学习班班委必须严格考勤制度,作好学习记录等日常事务工作。请假者,事先须写出书面假条并经班长报院团委批准。无故缺旷一次,或请公假、事假、病假达两次(含两次)均不予结业。

                                     

共青团安顺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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