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系团总支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系团总支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健全的系团总支内部管理机制,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拥护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学生骨干队伍,更好地开展数学系团总支的各项工作和指导系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更好地为我系党总支发掘并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真正体现“团结进取,求实创新,党建带团建 ”的宗旨。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系团总支的干部要有很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品德修养。
⒈ 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⒉ 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国家法令法规和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⒊ 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善于倾听各种意见,密切团结广大同学,要有进取精神。
⒋ 要认真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尽心为同学们解答思想上的问题。
⒌ 要认真做好同学们的公仆,时刻为同学们着想。
第二条:系团总支的干部要勤奋学习,学习成绩良好,要主动积极关心和帮助成绩后退的同学,无挂考科目现象。
第三条:系团总支的干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采取推荐、自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并坚持"能者上,庸者让,不能者下"的任聘原则。
第四条:关于系团总支会议制度的具体考核规定:
⒈ 系团总支的干部要按时参加例会以及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会议考勤实行扣分制度,系团总支的成员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0.5分,无故缺旷者每次扣1.5分。每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⒉ 严格规范请假制度。由于上课、课外实习等原因请假,经核实后不作扣分处理,核对如发现虚报者作缺旷处理;由于病假、事假等原因一学期请假累计超过3次(即从第4次起),每次扣0.5分。会议请假要办理相关的请假手续,使用标准请假条,委员请假要经部长批准,在办公室登记方可准假。部长(副部长)请假要经第二副书记批准,第一副书记知情方可准假。第一副书记一般不能请假。不能随便请假,如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事后三天内不见假条算缺旷。所有请假条要办公室备案,否则在考勤统计中作缺旷处理。
3.副书记一次不参加校团委会开会的,算一次无故缺旷。
4.系团总支所有成员一学年缺旷达3次,或一学年迟到、早退达6次、以及一学年请假达6次者自动退出系团总支。
5.系团总支所有成员有二次不服从调遣或不配合工作的自动退出团总支。
第五条、团总支各个部门常规工作。
1.书记处负责全面的管理。第一副书记负责办公室的工作。第二副书记负责组织部的所有工作,第三副书记负责宣传部的工作。
2.办公室负责对数学系所有团员档案的管理和新生团组织关系的整理;负责对每次会议的记录和考勤;负责对通知的记录;负责对每学期团总支各个成员的量化考核。
3.组织部负责对我系团费的收缴以及上报给校团委;负责每一期的团校和党校;以及“三学、一保、一先”活动(一个月一次)。
4.宣传部负责对我系团和党的知识的宣传,以及系上老师的讲座要出海报;负责我系各个班级团队活动(一个月一个班至少4次)。
5.各个部门要通力合作,在有新任务或则新活动的时候,要积极配合书记处作好新的工作。
6.各个成员要积极工作,创新的工作,有意见当面提出,不能会后职责别人的不对。
第六条 值班制度
1.每次值班必须有一名成员参加。迟到、早退、缺旷按照第四条规定实施。
2.值班期间用普通话,不吸烟,不大声喧哗,保持值班室的安静。
第七条:关于免职制度的具体规定: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作免职处理:
⒈ 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者。
⒉ 违反国家法令造成不良影响者。
⒊ 不团结、相互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者。
⒋ 以职权谋私利,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⒌ 不能胜任本职位,经调整仍不能胜任者。
⒍ 从事与系团总支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并损害团总支声誉者。
⒎ 谈恋爱造成不良影响者。
⒏ 其余遵照《学生手册》有关规定。
本条例请全体系团总支干部认真遵守,互相监督。本条例解释权及修改权归系团总支。
安顺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系
2009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