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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学院数理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
2013-09-24 16:25   审核人:   (点击: )

 

 

为了进一步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培养高质量的人才,结合《安顺学院实验教学质量标准及评价方案》(安学院发【200986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教学的内容安排

1.实验教学是教学的重要部分,对巩固学生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重要作用。各专业应根据专业特点、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等确定实验教学内容。对实验教学作全面、系统的考虑与安排,形成自己的实验体系,突出我校特色,使学生得到全面的培养和训练。

2.精选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的原则

1)服从培养目标的总要求,对过去传统型实验项目应进行认真的筛选和更新;

2)注意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自学能力、独立观察、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3)循序渐进,由易到难。基础课在安排基本训练和必要的理论验证的基础上,应多安排一些设计性实验;专业课结合工作实践,每门课程应开设一个及以上综合型、设计型实验项目;

4)注意课程之间的相互衔接和相互配合;

5)注意因材施教。在实验项目的安排上,既要有必做实验,也要有选做实验,积极开设面向外专业学生选做的开放性实验项目;

6)除必要的经典型实验项目外,所选实验项目应具有先进性、创新性。从内容要求到实验方法和设备配置,力求反映现代科技水平,特别是专业课应注重具有反映本专业特色的主要实验项目,将科技成果引入实验教学。

二、实验课主讲教师的选聘

1.应尽可能选聘理论课教师担任实验课主讲教师。

2.参加过一遍以上所任课程的全部实验项目指导的中级职称以上实验技术人员,可担任为实验课主讲教师。

3.参加过一遍以上所任课程的全部实验项目指导的实验技术人员可担任实验课辅导教师。

4.学院领导在上一学期安排理论课主讲教师的同时,安排好本学期实验课程的主讲教师,配备好实验辅导教师。

5.实验课调课、停课、代课均应提前填写《课程调课申请表》,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三、实验教学的组织实施

1.课前准备

1)实验教学文件(包括实验教材、讲义、指导书、挂图、表格、实验仪器设备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等)是进行实验教学所必备的条件,专业系(室)主任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力量精选或编写,教材(讲义)或指导书应在实验前发到学生手中。

2)没有实验教材、讲义或指导书的课程,不准进行实验(教学)。

3)实验指导书的内容应包括实验项目、名称、目的、要求、原理、方法、步骤、实验报告和注意事项等。

4)实验课主讲教师应认真写出实验教案。教案的内容应包括实验目的与要求、实验的难点及易出现的错误,仪器设备出现的异常及处理方法等。并做好实验用仪器设备、材料和实验教学文件的准备。与实验课辅导人员一起预做实验,写出标准实验报告。

5)学生课前必须预习,写出预习报告,经指导教师抽查合格,方准做实验。

6)学生第一次上实验课前,实验主讲教师应负责宣讲《学生实验室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

2.进行实验

1)清点学生人数。凡无故不上实验课或迟到十分钟以上者,以旷课论处。

2)主讲教师必须向学生扼要说明与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实验方法、操作规程;对学生上课纪律要严格要求,认真负责;要求学生自己独立操作。

3)主讲教师要做到“三勤、五坚持”,即腿勤(巡视学生操作了如指掌)、嘴勤(善于启发学生思考)、手勤(做必要的示范);坚持严格要求、坚持发挥学生的独立性、坚持人人动手操作、坚持因材施教、坚持勤俭办学。

4)学生要认真操作,做好实验记录和分析;实验结束,主讲教师要对学生实验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字,有错误的要求重做;学生要按规定清理场地,检查仪器设备状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处理。

5)实验(上机)过程中,对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验(上机);对造成事故者、损坏仪器设备者、丢失工具者,均应追究其责任,并严格按《实验室仪器赔偿制度》处理。

6)实验主讲教师应在每次实验(上机)完毕后,记录每个学生的实验情况。

3.实验报告

1)学生要按规定的时间独立完成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应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分析严密,测试结果及数据处理正确,书写整洁。

2)主讲教师或实验课辅导人员对学生的实验报告要全部认真批改、评分。凡实验报告不合格者,要重做实验或重写实验报告。

4.严格考核制度

1)单独设置的实验课,可单独考试(考查)。考试内容包括实验理论、实际操作和综合实验能力。主讲教师要根据学生的表现、动手能力、完成实验质量等情况,按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附属于理论课的实验课,其成绩可参考以下方式处理:

实验课主讲教师根据实验学时在课程总学时数中所占比例,将学生应得分数交给理论主讲教师,一同计入课程总成绩。实验不及格,不得参加该课程的理论考试。

3)对实验课迟到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并记入平时成绩的考核。

四、开展实验教学法研究

1.系(室)主任应组织实验人员,开展实验教学法研究活动,不断改革实验教学方法和手段。实验教学法研究活动要有研究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合理化建议等记录,用专用本记载。

2.有条件的实验室,可在常规型实验的基础上,增加综合型、设计型实验,多开选做实验,更新实验项目,并加强使用现代测试手段和微机进行实验数据处理、分析等方面的训练。

3.实验室要创造条件,积极设法对师生实行开放,采取开放式实验教学。

4.鼓励实验技术人员自制或改造实验装置。

五、提倡协作

1.实验室要充分挖掘潜力,积极开展协作。由于设备不足或临时故障,需要协作时,要互相支持。

2.个别实验项目,校内暂时不能做,需要校外协作时,由实验室主任提出申请,经学院领导审核,报教务处备案。

3.校内外协作所需费用从分配给该学院的实验经费中支付。

六、重视经验总结,建立实验教学档案

1.总结经验,重在考查实验教学效果和培养学生的能力。主要包括:

1)学生对一般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常规型实验方法和测试技术掌握的熟练程度;

2)独立操作、排除故障、观察、分析、判断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计算机应用能力;

4)查阅文献资料,自选设计实验方案,自拟实验方法、步骤,选用材料和撰写实验报告的能力。

2.为了积累实验教学经验,应把实验中的宝贵资料保存起来,作为实验教学档案的主要内容。实验教学档案包括:

1)本实验室所有实验课的全部教学文件,包括实验教学进程表、教学大纲、实验课安排计划、实验课表、实验教材、讲义、指导书、图表等;

2)实验课指导教师的标准实验报告和教案;

3)学生的预习报告、实验报告、考题;

4)历届学生做实验时,容易出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和解决办法;

5)实验项目历年情况,包括必做、选做、已开、未开、实验项目开出率和学时开出率,以及实验项目未开出的原因;

6)主要仪器设备使用、维护保养、修理记录;

7)兄弟院校有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的文献资料。

注:本办法解释权属院办公室

 

                               安顺学院数理学院

                                   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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